粤教关工委〔2014〕2号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开展2014“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创作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关工委:
现将省关工委《关于开展2014“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创作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地、各校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关工委成员、“五老”、关工志愿者和青少年参加活动,并负责作品筛选推荐。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关工委各推荐作品2—5幅,于4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各市教育局关工委将收集到的作品推荐到各市关工委。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通讯方式: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大院省教育厅关工委,邮箱:510081,联系人:杨来春,联系电话:020-37627930,13533297337。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14年2月17日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粤关工委〔2014〕2号
关于开展2014“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
书画创作活动的通知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关工委,省直关工委、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茂名石化公司关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根据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关工委)《关于开展“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安排,省关工委决定开展“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国梦”我的梦。梦在心中,梦在笔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关心下一代工作者和志愿者携手广大青少年,用书画艺术表达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追求,共同唱响时代主旋律,提升精神境界和文化素养,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活动主题
山河壮丽,文化绚丽,生活靓丽,心灵美丽。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月—2014年8月,征稿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底。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省关工委
(二)联合主办单位:省文联
(三)协办单位: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
(四)承办单位:省幸福家庭促进会
(五)支持单位:广东森泰集团
五、活动对象
全省各级关工组织成员、“五老”、关工志愿者和青少年。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艺术上乘、感染力强。
(二)作品最好为原创,不能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入选作品如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作品形式:书法、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均可。作品尺寸:书法、国画作品以四尺竖幅为宜;油画作品不超过2.5米;水彩(水粉)作品不低于正规宣纸整张对开。
(四)作品数量:每人1幅为宜。
七、作品推荐
(一)作品由各市关工委办公室向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推荐。推荐数量:各市的关工组织成员、“五老”、关工志愿者书法作品共40幅以上,绘画作品共40幅以上;青少年书法作品共40幅以上,绘画作品共40幅以上。省有关单位关工委推荐数量与组委会办公室协商确定。
(二)作者填写《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登记表》、市关工委填写《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推荐表》。
八、奖项设置
(一)本次创作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奖,由书法和绘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
(二)为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荣誉证书等。
(三)获奖作品版权归省关工委所有,由省关工委收藏,作者拥有署名权。未获奖的作品由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退回各市和有关系统、单位关工委办公室,再退回到作者。
(四)本次活动不向参选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评费、印刷出版费。
九、作品展示
(一)编印优秀作品集,向获奖作品的作者各赠一套。
(二)举办优秀作品大型展览及现场互动、巡展等活动。
十、工作机构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张帼英 省关工委主任
主 任:胡中梅 省关工委副主任
副主任:曹利祥 省文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
文建明 省幸福家庭促进会会长
黄剑珊 省人大代表、广东森泰集团总裁
张 岚 省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委 员:王 永 省美术家协会专职副主席
纪光明 省书法家协会专职副主席
吕成忠 省潮联书画院常务副院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幸福家庭促进会)
主 任:杨 彬 省幸福家庭促进会副会长
副主任:王长柏 省关工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洪 亮 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郑 晨 省幸福家庭促进会秘书长
刘 彬 家庭期刊集团美术总监
王宇盈 家庭书画院秘书长
郭慧君 省潮联书画院常务副秘书长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娟、方宁智
联系电话:020-89668371
手机:13926034390、13310881160
传真:020-8904036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98号和平商务中心南塔1605
邮编:510300
附件:
(一)“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登记表
(二)“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推荐表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12日
附件:(一)
“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登记表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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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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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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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或学校及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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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或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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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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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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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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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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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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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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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 □油画 □水彩 □版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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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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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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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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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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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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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作者填写
作品类别一栏在相应选项前的“□”中打“√”。
附件:(二)
“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作品推荐表( 类)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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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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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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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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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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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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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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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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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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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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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各市、系统关工委办公室填写,可复印。
括号类别中填“书法”或“绘画”。
报送:省关工委办公会议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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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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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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