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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二级关工委及聘请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通知

作者: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 来源: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2-09-06 01:09:54

深大党[2011]37

 

关于成立学院二级关工委及聘请特邀

党建组织员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8]20号),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教思政厅[2010]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关工委建设,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并迎接2011年年底广东省高校系统关工委第一片院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校召开,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组建成立各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同时邀请一批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党建工作需要,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党员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

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工作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成部分。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学生党员思想状况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

特邀党建组织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归口管理,选聘的程序是:在尊重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关工委和离退休办推荐,学院党委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由学校党委批准。特邀党建组织员聘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组建成立学院二级关工委,加强关工委的基层组织建设。

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成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扎实推进关工委的基层组织建设。学院二级关工委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校关工委的指导,按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

学院二级关工委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任。特邀党建组织员是学院关工委成员,同时各学院党委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适当增聘离退休老党员担任学院关工委成员。

三、各学院要为特邀党建组织员和关工委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学校党建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任务需要,从实际出发,对特邀党建组织员和关工委的工作统筹规划部署,加强管理和指导,逐步建立有利于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

各学院党委(总支)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学院二级关工委的组建成立及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选聘工作。

 

             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更新于 2012-09-20 23: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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