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在演会中心,来自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给应届毕业生们进行了人事代理政策的宣讲,包括应届毕业生落户深圳的条件以及该如何办理,以下是宣讲会部分内容节选。
201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主要条件:
1、统招全日制本科 (自考、函授、电大等非统招全日制的学历不可以按照毕业生入户);
2、毕业生本人未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毕业生本人未出现未婚先孕先育、已婚超生等情况);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201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具体材料如下:
1、毕业证(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毕业前申请不需提供,毕业后落户再提供);
2、学位证(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毕业前申请不需提供,毕业后落户再提供);
3、大学成绩单(提供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首页和个人页的复印件;
201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办理步骤:
1、提交材料给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并上报人事部门审批;
2、15个工作日左右(高峰期会延长)可以审批通过并核发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
3、接收函交回学校办理报到证,或者去学校所在地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发报到证;
4、凭接收函和报到证去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等资料到深圳市人社局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
6、去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新的身份证。
7、后续手续:剩余资料自己保管好,以备后用。
(医学院关工委通讯员 高志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