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反腐”与“公平正义”就成为了千家万户耳熟能详的词汇。而在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将“依法治国”推向了新的高度,“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是本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深圳市。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正式成立。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根据和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
2015年3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法学院组织师生参加了庭审的旁听活动,院党委书记李卫英老师、经济法学马晶老师、辅导员刘钧老师及法学院近百名师生参加了本次庭审活动。
该案合议庭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周帆担任审判长,和其它四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出席庭审。庭审气氛十分庄严,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后迅速安静就座,全场秩序井然。在法官助理宣读了法庭须知后,全体人员起立,审判人员入庭,由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案件主要涉及上诉人东莞市东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被诉人路桥总公司、东莞交通局、东莞财政局、沿江高速公司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娴熟地引导案件审理,整个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审判员针对案件提出专业、有力的问题。接着由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当事人双方都愿意调解。最后法庭表示,上诉人和被诉人不仅要为自己考虑,更要着眼于东莞市未来的发展,体谅对方的难处,作出更理性的选择。为防案件拖沓,合议庭要求上诉方在一周内提出合适的调解方案。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审判重心下移,有利于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讼诉。通过此次旁听庭审的活动,我院同学们不仅感受了法院的庄严和神圣,加深了对法律知识和司法实务的了解,而且能够更好地把握当今时代脉搏,学习和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看到我国司法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便民利民的趋势。
法律必须彰显公平正义、守住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人必须回应社会关切,理性地做好社会守夜者。惟其如此,我们的国家才会长治久安,我们的社会才会繁荣昌盛。
法学院关工委通讯员 张耀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