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上19:00,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十一期暨“名家论坛”第七期“拥抱ESG:现代公司法的能动回应”讲座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四方楼南座112成功举办。该论坛由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朱慈蕴主讲,深圳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组的蔡元庆教授主持,叶海波副院长、钟明霞教授、齐砾杰副教授、薛波助理教授等多位老师出席,百余名研究生、本科生踊跃参与。
讲座伊始,主持人蔡元庆教授首先对朱慈蕴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他还表示此次讲座的主题“拥抱ESG:现代公司法的能动回应”与当今时代的主题非常切合。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人们环保意识日渐强烈的今天,我们的公司法要适应社会需求、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紧接着蔡元庆教授介绍了朱慈蕴教授此次讲座的主要目的,朱教授将为现场师生分析和解答如何在公司法层面回应社会需求、回应什么样的社会需要以及如何促使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朱慈蕴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商法学家,担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职。他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司法部等多项重大课题,先后出版了《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公司法原论》等多部专著,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近百篇。在本次讲座中,朱教授主要从“ESG运动的缘起与全球发展、ESG运动与公司制度的内在嵌合、现代公司法对ESG进行回应的几个重点、现代公司法能动回应ESG运动的几个路径”这四个方面来回应现代公司法如何从制度和法律层面来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
首先,朱教授向大家介绍了“ESG”的概念和起源,联合国全球契约(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在2004年组织了全球主要金融监管的五十多位首席执行官,就环境、社会与治理进行对话。次年发布了一份具有里程碑的报告,其中正式提出了ESG一词。随后ESG在全球发展起来,目前全球有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关注这一运动,并制定相应报告框架。其次,朱教授从公司的本质和ESG所追求的目标方面论证了公司制度与ESG运动具有天然的内在嵌合性。再次,朱教授从“ESG理念为公司的目的条款注入了新的活力、ESG目标给予了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新内涵、ESG标准细化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新的方向、ESG规则对公司完善的内部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这几个方面来阐述了现代公司法对ESG进行回应的几个重点领域。最后朱教授提出通过“进行信息披露、构建全社会多重对公司实现ESG的评价体系、完善公司内在的程式化规则、构建违反ESG的责任体系”这件几个方面来搭建现代公司法来回应ESG运动的路径。
朱教授丰富的学识、深入浅出的演讲赢得了现场热烈的掌声。主持人蔡教授对朱教授精彩的演讲表示衷心的敬佩和热烈的感谢。蔡教授表示通过朱教授的演讲让他了解到了ESG运动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应用,并指出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怎样引导企业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责任”等值得大家深入思考。
在师生互动环节,同学们就自己的疑问积极向朱教授请教。针对“公司法回应的ESG和合规有什么样的联系?”“如何解决关联交易的现象?”“公司的本质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为什么被大多数人认可?”等一系列问题,朱教授耐心地一一做了详细解答。朱教授的精彩解答也换来了师生们热烈的掌声。
最后,叶海波副院长表示通过供给侧改革,法学院提出建立深圳大学法学院丽湖法治大讲坛之名家论坛这一平台,是为了通过这一平台让学生和顶尖学者建立连接。通过此次朱教授的精彩演讲和学生们的踊跃参与,也让我们相信深圳大学法学院丽湖法治大讲坛会越办越好。
至此,本次讲座在浓烈的学术交流氛围中、在对深圳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的期待中落下了圆满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