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下午16:00-17:30,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推出的学术系列活动——“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二十一期暨“名家论坛”第十期在线上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主讲人为张翔教授,讲座主题为“在自由与平等之间:中国宪法下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在讲座初始,主持人叶海波教授向全体线上师生介绍了主讲人张翔教授。张教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长期致力于宪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权利教义学、宪法与部门法关系、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著有《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宪法释义学:原理•技术•实践》,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系列。
本次演讲中,张翔教授首先介绍本次讲座的主题背景。张教授主要从“共同富裕”选题的由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宪法解释及教义学和“共同富裕”话语的社会讨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述,还从体系解释和历史解释的角度提出“社会主义”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贯通性价值理念”。
基于此背景,张翔教授展开了社会平衡、社会国与社会主义原则的相关分析。张翔教授引用社会主义的产生和苏俄宪法与魏玛宪法等例子阐释了何为社会平衡理念,深度剖析了社会国与社会主义原则,结合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和十九大报告相关论述,指出“共同富裕”是作为社会平衡理念的中国表达。紧接着,张翔教授对共同富裕的宪法基础及其历史变迁进行详细分析。他认为1982宪法的变迁和修改适度地平衡了“共同”和“富裕”,并指出 “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
最后是互动环节,在场的师生们积极参与提问。张翔教授耐心地为大家答疑解惑,并在互动过程中鼓励同学们:宪法学领域的未来需要在座青年的努力,希望大家投身理论研究。线上师生都表示本次讲座十分精彩,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