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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创新领航讲座”第二讲成功举办

作者:法学院关工委通讯员 杨琳 来源:本站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6-27 09:26:00


2022年6月14日15:00-16:30,深圳大学法学院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四方楼北102教室成功举办“创新领航讲座”第二讲,讲座主题为“修辞学的法学立场与法律功能”,主讲人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杨贝副教授。本期讲座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旭光副教授为主持,法学院320余名师生参与。

讲座伊始,主持人宋旭光老师首先向在座学生介绍主讲人杨贝老师。杨贝老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司法判决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她长年从事法律论证、裁判文书说理相关研究,专著有《裁判文书说理的规范与方法》,译著有《新修辞学:一种论证理论》《法律的眼睛》,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论证,在《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讲座当中,杨贝老师首先以举例子的方式向学生们通俗地解释了修辞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目的在于提高语言表达的效果规律。随后,杨老师从历史的角度为同学们讲述了修辞学的学科特点。传统修辞学起源于亚里士多德,他将修辞描述为“便利交流真理”之作用,认为修辞可以被定义为一种与说服手段相连接的方法,杨贝老师也认可此种观点。也就是说,修辞学并不只局限于狭义的文学记叙,它适用于所有主题,并始终在“真理”与“表达”之间往返流转。

基于此背景,杨贝老师向在座学生系统地阐述了“修辞学于法学之联系与作用”。她仔细探讨了修辞学在现代法律中的作用,并向同学们展示了修辞学运用于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及其所达到的效果。

讲座的最后是提问环节,杨贝老师耐心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其中就“普通法和大陆法在运用和发展修辞学时,是否有所区别以及应当有哪些侧重点?”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回答。在此次讲座的尾声,杨贝老师对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表示了高度肯定,并向现场听讲的同学赠书,表示希望同学们日后能够将所学融入实践当中。本次讲座观点鲜明,讲解通俗细致,与会人员均表示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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